《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_cctv调研区_央视网(cctv.com)

2023-04-23 10:29:30

第一条为促进我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业可持续发展,繁荣网络文化,维护健康有序的行业秩序,特制定本公约。

第四条自觉遵守《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国家关于互联网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

第七条不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节目,共同抵制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不传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违背社会公德、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节目内容。

第八条加强技术创新和交流协作,加强网络视听节目服务领域有关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发,打造自主技术品牌;针对用户不同需求,提供专业、优质的技术服务;采取有效手段,消除信息与文化安全风险和隐患,确保网络视听产品的内容安全和传播安全。

第九条遵守国家关于著作权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积极采取版权保护措施,尊重和保护著作权人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教育,积极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十五条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负责监督检查本公约的执行,并定期公布加入及退出本公约的单位名单。

第十六条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在国家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互联网视听节目信息库”的日常管理维护,及时传递有关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信息。

第十七条缔约单位如违反本公约约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醒或质询,并视情况给予警示或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本公约经缔约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表签字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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